近来,婚姻法出台了新政策,很多人希望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来保障自己的利益。然而,在结婚前和结婚后加名字的政策是不同的,而且有房有贷和无贷的情况下加名字的费用政策也不同。
如果一方已经购买了房产,而另一方想要将自己加入房产证书中,就需要走房产买卖流程,通过赠与或转让来实现。这就需要支付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
如果只是简单地要在房产证上加一个名字,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房产证、房子的市场指导价或评估报告以及评估费用发票,买卖双方的身份证、购房发票、网签购房合同,以及房改房的时间、房屋出售公有住宅协议的时间等。此外还需提供户口本和结婚证。为了证明购房人拥有房屋,还需要房管部门出具无房证明。
如果两个人在婚后购买了房产,而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另一方想要将自己的名字加上,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前往房管局办理即可。办理费用包括配图费和登记费等,大约在100元以内。
具体办理流程是: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审核材料,材料齐全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手续费为110元,20天后即可领取新房产证。
如果需要办理抵押变更手续,除了手续费110元外,纯公积金贷款还需要支付100元的费用,而组合贷款则需要支付200元的额外费用。这种情况会视为房屋买卖,因此费用相对较高。具体费用包括:每平方米2.5元的交易费、不满5年的5.5%营业税及1%调税、万分之5的印花税、4本合同每本约5元的费用、以及男方转让50%的税费按市场价格计算。
如果房产证上有多名共有人,产证权益会按平均分配。需要注意的是,所有办理过程中,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未止。如果房产持有时间不满5年,则需要支付5.5%的营业税及1%的调税,而如果超过5年则不需要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