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出租需要达成租金、期限和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协议,然后签订租赁合同。签订后,我们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来审查合同的法律效力:
1. 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例如,他们是否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有房屋所有权或合法使用权等。
2. 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如果房屋未取得合法产权证书、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查封、共有房屋未得到共有人同意、有权属争议、属于违法建筑、不符合安全和环保标准、已被抵押但未得到抵押权人同意,或不符合其他主管部门规定,则不能出租。
3.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例如,如果合同规定租客逾期支付租金和水电费等的滞纳金过高,则属于可撤销条款。如果租客使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则租赁合同无效,租金也需依法没收。
4. 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对于未进行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合同无效,另一种认为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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