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时需要哪些开发商材料?

交房时需要哪些开发商材料?

开发商需要遵守以下规定:(1)向购房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2)出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或根据预售合同出示房地产权证;(3)提供《房屋建筑面积测算表》,其中《房屋公用部位建筑面积说明》必须列明共有部位,并与建筑平面布置图对照核查。如果是非住宅交付,则应根据约定提供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上述文件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1)《住宅质量保证书》必须包括:

a、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实的质量等级;

b、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c、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

d、用户报修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

(2)《住宅使用说明书》应明确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a、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信息;

b、结构类型;

c、装修、装饰注意事项;

d、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说明;

e、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

f、门、窗类型和使用注意事项;

g、配电负荷;

h、承重墙、保留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

i、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文作者为资深房产律师李仁正律师,来自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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