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二手房交易中,个人所得税是二手房交易税费中的一个重点,买方需要在办理过户的时候进行缴纳。个人出售自有住房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计征方式是按照现有政策,房产个人所得税有两种计征方式,税率为交易总额的2%或两次交易差的20% ,这笔款项一般由卖方缴纳。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条件包括: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少有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购买时间超过5年且家庭不是少有住宅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家庭少有住宅但是购买时间不足5年则需要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先缴纳,若在一年以内能够重新购买房产并取得产权则可以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具体退还额度按照两套房产交易价格较低的2%退还。地税局还会审核卖方夫妻双方名下是否有其他房产作为家庭少有住宅的依据,其中包括虽然产权证没有下放但是房管部门已经备案登记的住房。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地税局在征税过程中对于营业税缴纳差额的情况,个人所得税也必须征收差额的20%。
近期,按照国五条细则,个人转让房产所得按20%计征个税。卖方需要提供之前购买房屋的购房发票,还可以加上本次交易的营业税做为减免项。如果卖方提供不出来当初购房的凭证,将缴纳更高的个人所得税。购房者应该保留好购房发票,契税票和购房合同等相关凭证,以备日后房屋出售所用。如果凭证丢失,可以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或房地产登记处调取相关历史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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