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购房入户条件: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购买新建商品房住宅,并携带外地户口或潮阳区、潮南区、澄海区和南澳县户口迁入汕头市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申请人及其配偶、父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子女均可申请入户。
申请书:
尊敬的 xxxx公安局(或派出所):
本人xxx,现年xx岁,xxxxxx人,在xx年x月x日购买了位于贵辖区xx处的一套xxx平方的住房。据xxx规定和个人需要,本人及其妻子、子女希望将户口迁到贵辖区xx路xx号x小区xx楼xx单元xxx室。申请人诚恳请求领导批准!
申请人:xxxx
xxxx年x月x日
附:申请落户所需的材料在附页中。
二.购房入户指标不设上限
购买本市新建商品房的申请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其中,已婚子女一人,政策外生育子女应全额缴清社会的抚养费)均可同时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不设入户人数限制。
三.购房人入户所需资料:
1. 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 如申请人与业主为配偶,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 汕头市《房地产权证》或《汕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 广东省汕头市不动产销售发票和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5. 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购房入户证明书》原件;
6. 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7. 业主及入户人申请书;
8. 申请人迁出地户口证明;
9. 申请人为十六周岁以下子女的:
(1)子女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2)准生证原件、复印件(如无准生证,要出具街道或镇以上计生办证明);
(3)父母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4)第一、二孩要提供放环证原件、复印件;第三孩及以上要出示结扎证原件、复印件,并提供街道、镇计生办证明;
(5)全额社会抚养费单据原件。
10. 申请人为十六周岁以上的: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健康体检表
11. 派出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或证明。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为业主或业主的直系亲属(即父母、配偶、子女)。
2. 《汕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鉴证后,半年内需开具购房入户证明,否则失效。
3. 符合条件的未成年子女应当与其监护人同时申请入户。
4. 提交的资料中,第1、2、3、4、9项原件需送至市局进行验证。
5. 复印件需使用16K复印纸。
6. 购房入户的具体条款以政府有关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