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是对于很多家庭来说的大事,牵扯到自身利益的方方面面。因此,在购房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是小心谨慎,尽可能提前了解购房的注意事项,并采取预防措施来应对紧急情况,以保障自身的利益不受损害。
1、虚假宣传
许多开发商在售卖房子的时候会承诺一些重要的市政配套,例如学校、地铁、公园和商场等,以此作为项目的卖点。但当遇到规划条件变更、绿地变停车场、道路开通遥遥无期等情况时,购房者可能会寻求解决方案。此时,开发商往往会以规划变更已经通过规划部门批准为由推卸责任,或者搪塞以合同约定不清等借口。实际情况是,小区内承诺的配套是开发商承担责任的,在小区之外承诺的市政配套则与开发商无关。但这种承诺常常不写在合同中。
2、合同陷阱
售楼部的置业顾问通常会向客户提供一份预先打好的合同。合同中可能有许多条款需要双方确认并注入相关内容,但有些选择性填写的地方可能仍然空着。购房者往往会认为该说的都已经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但事实上这些空缺的地方往往是容易出问题的地方。例如,标准合同中的第15条规定,迟延办理产权证的话,每日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但是,置业顾问却有时候会将此条款修改为按购房全款的万分之三承担。
3、销售陷阱
内部认购会增加购房者的风险。尽管购房人认为自己在内部认购中得到了便宜,但实际上开发商在此过程中也会筹集资金。更糟糕的是,内部认购是在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销售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因此,如果出现任何问题,购房者很可能无法得到法律上的充分保障。
© 版权声明: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