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有关较新的房地产测量规则已经出台。那么,大家最关心的是房屋共用面积包括哪些部位,以及哪些部位不计算在房屋面积之内。
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谁来测量房屋面积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合同上会明确写明房屋的公用面积和房屋面积等数据。这些数据的来源是由房地产测量师测出的,其测定的特定范围是房屋以及与房屋相关的土地。
二、共用面积都包括哪些
现在的规定是,房屋共用面积主要包括以下4种共用建筑面积:
1.建在幢内,为本幢服务的水、电、气、暖通等相关设备用房。
2.建在幢内,为本幢服务的警卫室、信报间、消防控制室等管理用房。
3.墙体部分,包括外墙、套与共用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中,未计入套内墙体面积的其他墙体水平投影面积。
4.本幢内的水平通道、垂直通道、大厅、门厅等公共通行建筑部位。
三、哪些部位不计算在房屋面积之内
以下是新规定中所规定不计算在房屋面积中的9种部位:
1.层高小于2.20米的房屋部位。
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玻璃幕墙、飘窗、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烟道、壁炉等。
3.建筑物内的无顶盖的架空通廊。
4.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5.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临街楼房挑廊下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围护结构。
6.独立烟囱、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
7.电梯下方的电梯机坑。
8.部分分隔的空调机位,如在户室或阳台中由栏板、护栏等分隔的空调机位。
9.露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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