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女士问道:我和老公正在离婚,我们有一栋房屋,是以儿子的名义登记的。儿子已经成年,请问在离婚时,我们需要将这栋房屋分割吗?
法官回答说:根据我国的物权法规定,不动产实行登记制度。因此,该房屋已经登记在儿子名下,属于他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离婚时无需进行分割。
李女士询问:我和老公已经分居多年,几年来没有见过他的踪影,我可以提出离婚吗?
法官解答道:夫妻分居两年以上,法院通常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法院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被告送达起诉副本和开庭传票。同时,可以缺席开庭,并依法进行判决。
柯先生提问:我弟弟名下有一处还建房,因我一直照顾他,他去世前将房屋以遗嘱的形式赠予我。当时房屋还未办理完证,现在已经可以办了。请问我该怎样将房屋转至我名下?
法官回答道:房屋需要进行转移登记才能完成赠与,而转移登记需要房地局察看公证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您可以到公证处提供弟弟的遗嘱,以及他没有配偶或子女,父母已经去世等相关资料。如果其他兄弟姐妹同意,就可以办理公证。如果其他兄弟姐妹不同意,您可以申请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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