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反悔索赔155万,谁该承担责任?

卖房反悔索赔155万,谁该承担责任?

房价变化频繁的一线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经常出现卖家在交易后几天内反悔,因为房价上涨而不愿再卖房。最近就有北京的卖家因此被索赔。这位卖家为了让孩子就读通州区育才学校,卖掉了自己在昌平区的房子。交易完成后,卖家支付了10万元定金,但8月份时卖家发现王女士不想售房了,卖家因此失去了在通州购房的资格,将王女士告上法庭并索赔155万余元。

在实际情况中,类似王女士这样的卖家不在少数,他们由于房价上涨而中途毁约,这种行为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通常房屋交易合同规定,若是由于交易双方中一方的行为造成交易无法继续履行,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以向违约一方提出解约,并追究其法律责任,违约的一方需将违约金返还,并依法赔偿损失。因此,即使真的没有将房子出售出去,仍然会带来麻烦。

但在个别情况下,卖家也可以中途反悔,比如在签订合同之前。签订合同之前,交易双方的行为并未被合同约束,因此可以通过私下协商解决。此外,如果交易过程中卖家发现买家身份证是假的或支付款项未到账等问题,卖家可以选择不继续交易,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房产交易一旦产生纠纷,合同将成为重要证据,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将细节约定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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