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资料?有无配偶、是否与未成年子女一起购房、有无共同购房人等不同情况所需资料各不相同。
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所需资料
个人资料+信用资料(银行查询打印无需个人提供)+购房资料+担保资料+其他资料
个人资料:
借款人及配偶
●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4份。如配偶为军官或士兵,则需要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及复印件3份;如配偶为外籍公民或港澳台侨胞,则需要提供护照及复印件3份;
●提供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
●提供公积金联名卡;
●提供正楷人名章;
●提供借款人本市户口簿。
注:如借款人已满法定退休年龄但国家另有规定,则需提供相关证件及复印件3份。
如果借款人没有配偶,则应在贷款承办银行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情况声明》3份,声明没有配偶。
未成年子女
如果借款人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房,则需要提供同户籍户口簿及复印件3份;如果不在同一户籍,则需要提供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公证书及复印件3份。
其他共同购房人
●提供其他共同购房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4份。
●如果其他共同购房人有配偶,则需要提供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3份,结婚证或配偶同户籍户口薄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及复印件3份;如果没有配偶,则需要在贷款承办银行签订或提供经公证的《贷款申请情况声明》3份。
购房资料:
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
●提供《购房合同》4份及复印件1份;
●提供《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缴款凭证》及复印件4份;
●如果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则还需要提供《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住宅房屋货币补偿)》及复印件3份;如果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则需要提供《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住宅房屋产权调换)》及复印件3份。
购买私产住房
●提供《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4份及复印件1份;
●提供《天津市私有房屋交易监管资金收款凭证》及复印件4份;
●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对交易住房的评估报告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