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透露,从今天开始,所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包括父(母)、子(女),都可以向该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互贷业务。
根据规定,主借款人可以是父(母)或子(女)。但是,在主借款人为父(母)的情况下,只有一个子(女)可以共同借款,而主借款人为子(女)时,只有父(母)中的一个可以共同借款。
在首套房贷款及二套房贷款认定上,只对主借款人家庭房屋信息进行核实。但是,如果主借款人为子(女)且与父(母)在同一户籍内,那么只有该子女及其配偶的房屋信息需要核实,而且必须以所购住房进行抵押。
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必须符合冲还贷条件,并签署冲还贷协议。在贷款未结清期间,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将无法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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